[网站首页] [本站原创] [婚姻报道] [法官判案]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婚姻情感] [诉讼指南] [涉外婚姻] [婚姻知识] [财产约定] [协议离婚]
[判离与否] [财产调查] [子女抚养] [精神赔偿] [重婚刑诉] [业务受理]
→RSS订阅 →老版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法律 >> 本站原创 >> 离婚调解等程序详细介绍
离婚调解等程序详细介绍

 
您从哪知道样重庆律师网的
其他网站对我站的介绍
其他网站上的超级衔接
通过身边朋友介绍来的
报纸书刊杂志上的广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夫妻妻协议离婚不成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或出于对孩子成长考虑,不愿因离婚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二、 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不肯让步,提出使另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使谈判陷入僵局,双方均无奈地要么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要么分开居住(即分居)。
    
在很多情况下,协议离婚达不成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财产分割分歧较大。而分歧通常是一方要求过高,不切实际。特别是目前重庆离婚47%是因为婚外情,另一方通常据此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根据自己主观判断,认为对方有财产隐匿行为,估计对方财产过高,纠纷由此而生。

    
律师此时介入,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毕竟,通过法院分手都不是自己的初衷。律师介入一来反应出聘请律师一方当事人确已没有退路,表现出了非离不可的决心,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再行进一个客观的反思。同时,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都让步的机会。
    
我网站婚姻律师提倡在接受一方当事人委托后,再与对方当事人联系面谈事宜,调查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何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从法律角度给另一方当事人耐心说明。即使对方当事人不完全相信,也能使其减少幻想,面对现实,缩小双方的差距。如果有合适战机,律师从中努力,诉前主持协议成功完全可能。

    
从目前婚姻律师代理的案件整体分析,律师诉前主持调解协议的成功率为20%左右,也就是说,十个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律师调解协议离婚的占有两成。这个份额虽然不高,也确实是相当不容易的。

    
免责申明:重庆律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责任编辑:95606117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律师见证公证
  • 下一篇: 关于刑事证据的若干问题
  •  
    □ 最新文章
    精华文章  咨询联系新方式
    精华文章  重庆工伤赔偿费用...
    精华文章  刑事各类证据收集...
    精华文章  法律援助给了他一...
    普通文章  如厕费5角 五旬...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咨询联系新方式
    精华文章  重庆工伤赔偿费用...
    精华文章  刑事各类证据收集...
    精华文章  法律援助给了他一...
    精华文章  夫妻购房请签上你...
    □ 热点文章
    精华文章  咨询联系新方式
    普通文章  围城之外:通奸、...
    精华文章  夫妻购房请签上你...
    普通文章  你的婚姻有效吗?...
    普通文章  离婚调解等程序详...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QQ:
    性别: Msn:
    电邮: 主页:
    打分:   1 2 3 4 5
    评价:
    验证: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