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3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夫妻妻协议离婚不成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或出于对孩子成长考虑,不愿因离婚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二、 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不肯让步,提出使另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使谈判陷入僵局,双方均无奈地要么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要么分开居住(即分居)。 在很多情况下,协议离婚达不成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财产分割分歧较大。而分歧通常是一方要求过高,不切实际。特别是目前重庆离婚47%是因为婚外情,另一方通常据此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根据自己主观判断,认为对方有财产隐匿行为,估计对方财产过高,纠纷由此而生。 律师此时介入,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毕竟,通过法院分手都不是自己的初衷。律师介入一来反应出聘请律师一方当事人确已没有退路,表现出了非离不可的决心,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再行进一个客观的反思。同时,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都让步的机会。 我网站婚姻律师提倡在接受一方当事人委托后,再与对方当事人联系面谈事宜,调查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何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从法律角度给另一方当事人耐心说明。即使对方当事人不完全相信,也能使其减少幻想,面对现实,缩小双方的差距。如果有合适战机,律师从中努力,诉前主持协议成功完全可能。 从目前婚姻律师代理的案件整体分析,律师诉前主持调解协议的成功率为20%左右,也就是说,十个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律师调解协议离婚的占有两成。这个份额虽然不高,也确实是相当不容易的。 |
| 免责申明:重庆律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 责任编辑:9560611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