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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姻律师网代理离婚案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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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盛红斌 

 
    盛红斌,男,大学文化,现系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盛红斌自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重庆、成都、郑州、长沙、广州、江门、三亚等地有过诉讼代理经历。执业领域涉及婚姻、劳动、音乐版权、经济合同、房地产、法律风险防范等。创办重庆婚姻律师网,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上千人次。现专注于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及代理,包括死刑辩护、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盛律师执业理念:以百倍的热忱与敬业,捍卫人世的公平与正义!
   

    鉴于本站站长执业单位已由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变更至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椐《法律援助条例》及《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现本站将义务为广大受援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本站站长将秉承法律援助宗旨,伸出援助之手,献出慈爱之心,为广大切需法律帮助的群体树立保护之盾!

   律师执业证号: 972001113624

   手机:13983627389   电话: 0086-23-67086156  12348

   咨询地点:中国重庆 渝北区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E-mail: stv365@tom.com

 

 

   

   

    

     一、法律援助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予体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残疾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7、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且其监护人经济困难的;
    8、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法律援助的其它事项。
   (二)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并无需对受援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1、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3、刑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二、法律援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二)申请事项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它机构管辖的;
   (三)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
   (四)经济困难的;
   (五)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务工,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三、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不受经济状况限制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从2006年起,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农民工需要法律援助的,可就近向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需要法律咨询的,请致电重庆市法律咨询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12348。

    原重庆婚姻律师网代理离婚案件简介

    离婚案件是重庆婚姻律师网主要诉讼业务,目前占据婚姻律师网诉讼业务的70%以上。据统计重庆市2004年约有两万对夫妻离婚,其中通过诉讼办理离婚的有一万余对,涉外离婚的近一千对,是各区法院民庭审案的主要业务。
    
对当事人而言,内心都不愿意因为离婚闹到法院。但在与对方谈判过程中,双方对于协议离婚的条件差距过大,使得无法协议离婚。如,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或补偿上提出要求过高,一方无法满足,导致不能协议离婚,这时,只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虽是无奈,但毕竟是唯一的选择。

    
律师在此时接受委托、听取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对整个案情有了大概的了解,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然后再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法规,对僵持局面进行客观判断后,可与对方当事人联系进行诉前调解。一方当事人委托律师,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的压力。虽然另一方当事人知道离婚迟到会上法院,但真正面对律师及法院对其内心也是会产生震憾的。因为与律师谈不成,下一步无疑就是上法院打官司。因此,律师的出现,可以使另一方产生心理压力的同时,客观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及反思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一般一方在请律师后,另一方也会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事宜,或听取父母、亲朋的意见,作好与律师面谈或诉讼的准备。

    
我网站婚姻律师提倡诉前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协商,一是尽量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二是对对方的态度及客观情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得出一个对委托方较为客观公平的判断结果。

    
在诉前协议的同时,律师就要做好诉讼调查取证的收集和排序工作,不能寄希望于诉前调解,要作好更远的战斗准备。一旦诉前调解不成,律师就可代当事人上法院立案,将已准备好的诉讼证据材料递交至法院,准备开庭。

    
一般而言,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整个阶段的心态有三个转变:请律师前后、立案前后、开庭前后心态都会有变化,变化会趋于理性,趋于现实。谈判成功的可能性随着阶段的进展而增大,律师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机会。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不仅是唇枪舌战,更是一场心理战。谁的心态更沉着、谁的目光更犀利,谁能不失战机地把握对方的心理变化,谁就可能在诉讼中为委托人争取主动-----虽然,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胜诉者!

    
目前,根据重庆司法局的相关规定,重庆婚姻律师网盛红斌律师代理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是:
    
不涉及财产争议或案件财产争议标的额在30万人民币之内基准收取律师费3000元;涉外离婚基准收费5000元。

    
争议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上的,超出30万元部分加收1%

    
根据相关规定,律师承办案件所产生的交通、通讯、住宿等费用由委托人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另行支付,本律师承诺:重庆地区办理案件办案杂费收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一次收取律师费及办案费用后,提供法定票据,在办案过程中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有意聘请律师者,请直接与律师本人联系。

    
盛红斌律师咨询电话:手机:13983627389 办公室:023-67531528
    
咨询QQ346533141 Emailstv365@tom.com,若需来访请提前一日电话预约。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 1 6-2,邮编: 401147

    
附近建筑: 加州花园、加州城市花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

    
自驾车路线: 驾车至加州城市花园,对面可停车。

    
公交 交通: 公交乘至加州花园,或是乘125 .181A .151 .411. 602 .809. 815 . 868到电子校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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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956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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