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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举办首例婚姻颁证仪式:夫妻承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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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代泽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7     浏览次数:    字号:    
    中新网2003年4月16日电 重庆市第一例婚姻颁证仪式4月15日在九龙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举行。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来自巴南的张先生和九龙坡的刘女士登记结婚,九龙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帅霞主持婚姻颁证仪式。

  帅霞宣布:“今天是2003年4月15日,是你们难忘的日子。现在请你们对以下几个问题作出回答。”

  “请问张先生,你愿意娶刘女士为你的合法妻子,并尽一位丈夫应尽的职责吗?”

  张先生大声表白:“我愿意!”

  帅霞转向刘女士:“请问刘女士,你愿意嫁给张先生,并尽一位妻子应尽的职责吗?”

  刘女士害羞地吐露心声:“愿意。”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你们能做到吗?”

  张先生和刘女士异口同声:“能!”

  “夫妻双方有互相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你们能做到吗?”

  “能。”

  帅霞最后送上祝福:“下面请二位签字。按照法律规定,现在你们已是合法夫妻。祝你们婚姻美满,家庭幸福。”

  领到结婚证后,小俩口得知他们是重庆市首对领证时举行颁证仪式的夫妻时,兴奋得脸都红了。他们认为,婚姻登记,由过去静悄悄的领证,变为庄重的仪式化颁证。夫妻宣誓能使各自更好地铭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

  重庆市婚姻登记收养管理处潘鸿滨主任介绍,举行颁证仪式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增加的一项内容。重庆市目前在九龙坡区试点,年内将在重庆市主城区推行。

  据了解,15日一天,重庆市共有13对夫妻举行了婚姻颁证仪式。(陈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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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956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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