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本站原创] [婚姻报道] [法官判案]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婚姻情感] [诉讼指南] [涉外婚姻] [婚姻知识] [财产约定] [协议离婚]
[判离与否] [财产调查] [子女抚养] [精神赔偿] [重婚刑诉] [业务受理]
→RSS订阅 →老版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受理 >> 财产调查 >>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您从哪知道样重庆律师网的
其他网站对我站的介绍
其他网站上的超级衔接
通过身边朋友介绍来的
报纸书刊杂志上的广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7     浏览次数:    字号: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它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促使当事人认真、严肃、仔细地对待他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强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且有利于执行。相当多的国家规定只有律师才能从事见证或公证事务。
律师见证应遵循三大原则:
   1、直接原则。
   2、公平原则。
   3、对强制公证的行为不能予以见证原则。如国务院关于收养子女的规定,明令要求经公证机关公证。
   律师见证通常做法是:
   l、对委托人提交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结论;
   2、在见证会议上,对法人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3、在双方当事人的签订的法律文书上,律师应写上法律评语,签名并加盖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在见证的法律文书发生纠纷时,律师有义务证明见证的内容,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我网站婚姻律师的见证主要服务范围是:
   1、 对当事人的分居协议进行见证;
   2、 对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进行见证;
   3、 对指定遣赠、遗嘱进行见证;
   4、 对赠与行为进行见证;
   5、 对当事人要求的其他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免责申明:重庆律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责任编辑:95606117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代理起草分居协议
  • 下一篇: 关于刑事证据的若干问题
  •  
    □ 最新文章
    置顶文章  婚姻家庭财产分析
    置顶文章  律师见证
    置顶文章  代理起草分居协议
    置顶文章  代理起草婚前财产...
    置顶文章  银行存款股票调查
    □ 推荐文章
    □ 热点文章
    置顶文章  代理起草分居协议
    置顶文章  代理起草婚前财产...
    置顶文章  婚姻财产调查
    置顶文章  婚姻家庭财产分析
    置顶文章  律师见证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QQ:
    性别: Msn:
    电邮: 主页:
    打分:   1 2 3 4 5
    评价:
    验证: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