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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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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7     浏览次数:    字号:    
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他坚决不同意,他说如果离婚,我得给他4万元。可我只得到彩礼4000元,我可以给他5千到6千,他硬是不同样离婚,我该怎么办?

对方叫什么名字?

他叫李XX。

结婚多久了?

结婚才三个多月,我是跟前夫离婚后再婚,我原来的丈夫是张,我与前夫生育了两个女孩,孩子跟他。我是可怜孩子……

为什么闹离婚?

我是想重新回去带孩子。

孩子多大了?

大的十五岁,读初中,小的十一岁,读小学。

如果你坚持要求离婚,对方又不同意,你可以起诉要求和他离婚,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你得预交诉讼费。但是法院受理了,不是意味着一定支持你的离婚请求,除非对方真实同意离婚。你坚持要求离婚,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那么由法院判决,法院的判决有两种,两者必居其一:要么准许你们离婚,要么驳回你的离婚请求。判决准许你们离婚的条件是你俩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是说你们因感情不和确实不能在一起过了。没有这种感情破裂情形的,尽管你坚持要求离婚,也判不准离;同理,如果感情破裂,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也判决准许离婚。判不准离后,你仍然要求离婚的,过了六个月后还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是这样的,你清楚了?

……他就是表示无论如何都不同意离,我想离开他出去打工了。

你和前夫张为什么离婚,怎样离的?

我和张讲不来,我知道我的脾气很陡很硬,但讲过以后就过去了,他也是这样,两个硬碰硬,谁也不服谁,所以很多事情就谈不到一起…….我和前夫张是双方同意离婚的,在法庭办,快得很。

你和李关系怎样,是否发生吵架打架?

比较起来,李心软多了,他良心很好。他是初婚,他对我好得百依百顺,平时洗衣服洗碗什么的都是他来干,不让我动手,我洗脸洗脚洗澡都是他亲手端水到我面前。我71年生,他小我1岁多呢(笑)。

你和李的关系现在还是很好的。那你现在要求离婚的目的是想再回去照顾孩子?你和张怎样商谈这个事情?

我是可怜孩子。张跟我讲了,他说我回去带孩子可以,但不想和我复婚,又说这个事要么在1年内解决,过后不理了。

夫妻能和睦相处,各自的性格起决定作用。两个人性格不和而偏偏又在一起的,起初,各自为给对方好感而有意不表露,尽量装饰,于是可以维持两人关系甚至促进关系;但各自得到对方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各自便会不自觉地露出真实面目了,于是发生矛盾。依照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现在你和李双方自愿离婚,你和张双方自愿复婚,是可以的。但张既然已表示不愿和你复婚,假如你和李离了婚,你再去和张共同生活而不登记结婚,那么你和张就不是法律确认的夫妻关系,过去叫“非法同居关系”,现在取消了“非法”提法,但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在此情况下你或者张都可以跟别人登记结婚的,假如对方跟其他人好上,你也没办法。这种结果对谁都不好的,尤其对你,还可能“两头不到岸”呢!(笑)你这样想过吗?

这样说我明白……但我主要是放不下孩子。

作为父母,年幼的孩子不在自己身边,固然不好受,你毕竟是孩子亲生母亲。但是你和张尽管离了婚且孩子跟他生活,但孩子仍然是你和张的孩子,孩子和你们之间这种关系是不能解除的。你们孩子现在最小的也有10多岁了,没有失学,张也抚养得起,即使离婚后孩子不跟你,但你可以随时去探望,孩子愿意过来跟你生活的也可以,这个不成问题。你千万不要认为离婚后孩子不跟你生活就不是你的孩子。

恩,也是。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列举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六种情形,你对照看,你和李之间有哪种情形?

我和他之间是没有什么,他对我很好。

那么起诉状的离婚理由你都没有什么可以写的呢!怎样写?(笑)

……..
你说的有道理,我听你的,不离婚了。

我以上所说仅代表我个人意见,是参考意见,绝不是要求你。起不起诉还完全由你个人决定。

对,是的。谢谢!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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