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本站原创] [婚姻报道] [法官判案]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婚姻情感] [诉讼指南] [涉外婚姻] [婚姻知识] [财产约定] [协议离婚]
[判离与否] [财产调查] [子女抚养] [精神赔偿] [重婚刑诉] [业务受理]
→RSS订阅 →老版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受理 >> 重婚刑诉 >> 离婚2天 男子强奸刀刺前妻被判2年半
离婚2天 男子强奸刀刺前妻被判2年半

 
您从哪知道样重庆律师网的
其他网站对我站的介绍
其他网站上的超级衔接
通过身边朋友介绍来的
报纸书刊杂志上的广告
 
作者:赵 静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7     浏览次数:    字号:    
与妻子办完离婚手续刚刚两天,窦某就因为强奸,并用刀刺伤前妻被送判入狱。8月23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窦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窦某的妻子孟某六年前与他人私奔一直未归。今年5月22日,孟某从外地回来与窦某办理了离婚手续。5月24日中午,窦某、孟某等人在孟某的哥哥家吃饭。饭后,窦某约孟某出去并提出与孟发生性关系。孟不同意,窦某遂将孟某按倒在孟某哥哥家的厨房夹巷处实施了强奸。此后,窦某又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孟某的头、面部刺伤。经呼救,来人将他们拉开。窦某逃离现场,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孟某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窦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已离婚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实施强奸后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能认罪悔罪,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窦某有期徒刑二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免责申明:重庆律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责任编辑:95606117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过错赔偿协议”离婚后依然有效
  • 下一篇: 关于刑事证据的若干问题
  •  
    □ 最新文章
    普通文章  遗弃家庭成员离婚...
    精华文章  关于刑事证据的若...
    普通文章  家庭暴力证据如何...
    普通文章  女性“以暴制暴”...
    普通文章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关于刑事证据的若...
    □ 热点文章
    精华文章  关于刑事证据的若...
    普通文章  代理重婚刑诉案
    普通文章  遗弃家庭成员离婚...
    普通文章  女性“以暴制暴”...
    普通文章  家庭暴力证据如何...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QQ:
    性别: Msn:
    电邮: 主页:
    打分:   1 2 3 4 5
    评价:
    验证: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