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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阿扣 张俊
来源:
发表时间:200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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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视频交流等方式,在避免双方当事人正面冲突,保证案件的顺利进展,又节省办案时间的情况下,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该离婚案因双方当事人经常出差在外,无法抽出共同时间参加庭审,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的特殊情况,通过互联网视频聊天工具,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在网上进行沟通和交流,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以及解说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几次网上视频交流,双方当事人间的分歧不断缩小,意见逐渐靠拢。承办法官将双方发表的零碎意见整理成书面调解方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一致表示认可,向法官回复了电子邮件,并商定好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目前本案已经成功调解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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