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本站原创] [婚姻报道] [法官判案]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婚姻情感] [诉讼指南] [涉外婚姻] [婚姻知识] [财产约定] [协议离婚]
[判离与否] [财产调查] [子女抚养] [精神赔偿] [重婚刑诉] [业务受理]
→RSS订阅 →老版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报道 >> “游戏婚姻”维持半年就散伙
“游戏婚姻”维持半年就散伙

 
您从哪知道样重庆律师网的
其他网站对我站的介绍
其他网站上的超级衔接
通过身边朋友介绍来的
报纸书刊杂志上的广告
 
作者:重庆晚报     来源:     发表时间:2007-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2007年03月23日0:55:00

 

开栏语
    婚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在当今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都市人的婚姻生活同样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本报今日起新开“都市婚姻观察”专栏,如果你的情感世界有什么精彩故事,如果你对婚姻生活有什么独特感悟,那么请你致电本报热线966988,我们会静听你的讲述。

    “把工作找了,少打点游戏。”前天下午两点半,一对刚办完离婚手续的年轻人走出南岸区婚姻收养登记处,临分手时,女子冯梅(化名)劝前夫肖勇(化名)少打游戏,赶快找工作。
    “不打了,找工作。”听了前妻忠告,肖勇点点头。站在婚姻收养登记处门口的肖勇穿着咖啡色夹克,竖起来的领子挡住了下巴,面色蜡黄,脸上的胡子都没有剃干净。
    这本来幸福的一对,因游戏结缘,也因游戏分手。
   冯梅去年从重庆工商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毕业,而肖勇当时也刚从重庆教育学院文秘专业毕业。由于读大学期间已恋爱了两年,两人很快登记结婚。
    两人的相识是网上游戏牵的线。“两年前‘魔兽’刚登陆中国,这种游戏比我以前打过的任何游戏好耍。很多女生都加入打‘魔兽’的行列,我和前妻就是这样认识的。‘教院魔兽客星’就是我的网名。”肖勇说,那时只要不上课,他就会到网吧打“魔兽”。
    由于技术很好,一个网名‘魔兽妹妹’的新手请求肖勇带她打游戏。肖勇当然愿意代劳,一边带“魔兽妹妹”闯关升级,一边开始私聊。在聊天中,肖勇得知“魔兽妹妹”竟是隔壁重庆工商大学的学生,于是两人把“战场”转向了实地,几次相约吃饭、漫步校园后,肖某和“魔兽妹妹”冯梅互生好感,开始拍拖。去年7月,热恋中的两人一毕业就办理了结婚手续。
    结婚后,两人开始为小家奋斗。冯梅很快在南坪一家广告公司找到工作,常常加班设计广告。
    肖勇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在去年11月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又名落孙山,加上妻子太忙,无暇顾及自己,于是重新拾起以前的“乐趣”——打网络游戏。
    “结婚以后好久都没打网络游戏了,技术也下降了不少!”于是,肖勇天天在家操练,白天睡大觉,晚上打通宵,周而复始。
    冯梅实在看不下去一个大男人成天在家打游戏,春节前找肖勇谈了一次。第一次还有点效果,肖勇硬着头皮去找工作,不过每次都碰壁。找工作多次失败后,不管冯梅怎么说怎么吵,肖勇都不再搭理,最多说一句:“不找了,等4月份参加市里的公务员考试。”然后继续打游戏。
    “我是成都人,父母本来就不放心,得知他打游戏成瘾不找工作,劝我早点做好离婚的打算。”春节后,冯梅向肖勇下了最后通牒,“再打游戏逃避找工作就离婚。”肖勇以为老婆跟自己开玩笑,找借口搪塞,继续打游戏。
   上周,冯梅在南坪万寿路租好房子,搬了出去。临走时留下字条,通知肖某3月21日2点到南岸婚姻收养登记处离婚。
    重庆荣格心理咨询所心理咨询师周矩称,冯梅和肖勇因为打游戏走到一起,是存在于虚拟空间的感情。虚拟空间可以轻松操控,现实就不可以,他们的感情很容易被现实打垮。而肖某因游戏逃避现实不去找工作,就是导火线。
朱隽

免责申明:重庆律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责任编辑:95606117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游戏婚姻”维持半年就散伙
  • 下一篇:
  •  
    □ 最新文章
    置顶文章  离婚史上的最大财...
    置顶文章  宋丹丹有了外遇三...
    普通文章  “游戏婚姻”维持...
    普通文章  “游戏婚姻”维持...
    普通文章  黄健翔起诉前妻 ...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闹市送玫瑰讲爱情...
    精华文章  限期婚姻
    精华文章  离婚原因不再判决...
    精华文章  夫妻离婚妻子患癌...
    精华文章  利用网络视频调解...
    □ 热点文章
    置顶文章  宋丹丹有了外遇三...
    置顶文章  离婚史上的最大财...
    普通文章  诉讼离婚 第七节...
    普通文章  诉讼离婚 第九节...
    精华文章  丈夫法庭宣读妻“...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QQ:
    性别: Msn:
    电邮: 主页:
    打分:   1 2 3 4 5
    评价:
    验证: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